1.依法养犬
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,不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。不遗弃、虐待犬只,不组织或参与斗犬。
2.文明养犬
不带犬只进入社会公共场所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。加强犬只训练,培养爱犬出门保持安静的好习惯,避免爱犬乱叫、伤人、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。
3.卫生养犬
外出遛犬时,随身备好小铲子(硬皮纸)和塑料袋,及时清理犬只粪便,保持环境清洁卫生。
4.健康养犬
遵守《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。关爱犬的健康,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,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。
5.安全养犬
圈养或链束犬只,防止犬只私自外出。出门遛犬时带上犬链、嘴套,以防误咬误伤。不让小孩独自牵引犬只。外出遇到老人小孩孕妇,请自觉避让。